壹 在神永遠的經綸中並在主的恢復裏,領導是根據屬靈的度量;領導不是職務性、永久性、組織性或階級制度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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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主對領導的觀念與天然的觀念相反;在神子民中間,實際上沒有按天然意義的領導。
二 按照新約,使徒們的權柄是屬靈的,也是在他們話語的職事裏。
三 在新約裏,只有一個職事連同一個領導。
四 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重在新約的教訓,過於在新約職事中的領頭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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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,乃是神永遠經綸控制之異象的領導,而不是控制之人的領導;使徒保羅宣告說,『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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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神永遠的經綸是藉着使徒揭示的,但因爲信徒失去了對神的經綸正確的領會,就需要由主來恢復;神永遠的經綸(希臘文,oikonomia,奧依克諾米亞)乃是神的家庭行政,要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,使祂得着一個家彰顯祂自己,這家就是召會—基督的身體。
二 『恢復』意卽在遭受破壞或失去了以後,再使事物復原或回到正常的情形;『恢復』的意思是照着神永遠經綸內容之恢復的當前進展,按聖經裏所啓示神原初的心意和標準而得復原。
三 這異象必須在我們裏面日日得更新,成爲支配我們一切生活、工作與活動的異象。
四 一個人離開主的恢復,這指明他從未看見主的恢復是甚麼;我們若沒有看見主恢復的異象,我們實際上就不在主的恢復裏。
五 我們在主的恢復裏,必須對神永遠的經綸有清楚的異象,然後被這異象所管制、支配並指引;因爲我們在這裏乃是在主的恢復裏實行神永遠的經綸。
六 在主恢復裏的領導,乃是神所賜神永遠經綸之異象的領導;這異象約束、支配並控制我們,使混亂與分裂得以避免。
七 請讀摘自『時代的異象』之補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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叁 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這兩卷恢復的書,其中心並重要的點乃是正確並適當的領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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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在主的恢復裏,我們藉着那些帶進異象的人,而在一個職事裏有一個控制之異象的領導。
二 惟有在尼希米和以斯拉這樣忠信的人領導下,以色列纔能重新構成爲神的見證,神在地上的彰顯,成爲與外邦列國完全不同的子民;這豫表神今天所要得着的召會該如何。
三 尼希米知道,若沒有以斯拉,他就無法將神的百姓重新構成。
四 照着神聖的原則,身體的正確代表總是那些與別人配在一起的人。
五
『主給我看見,祂已經豫備了許多弟兄,與我相調着同作奴僕事奉。我覺得這是主爲祂的身體所作主宰的供備,也是現今爲着完成祂職事的路』—李常受,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四日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第五册,『一封感激、交通的信』,六五七至六五八頁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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