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 在馬太五章末了,主耶穌總結關於諸天之國憲法極高的一段(17~48)說,『所以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』(48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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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國度子民(主在頒佈諸天之國憲法時的聽眾)乃是新約重生的信徒,如四十五節裏『你們…父的兒子』這稱呼所指明的。
二 國度新律法的要求,比舊時代律法的要求高得多;(22註3;)這更高的要求,只能藉着父神聖的生命,而不能憑着自己天然的生命達到。
三 國度子民要完全,像他們的天父完全一樣,乃是指在祂的愛裏完全;(太五44~45;)愛是神素質的性質(約壹四8,16)。
四 得完全就是讓神加到我們裏面,如神在創世記十七章一節對亞伯拉罕說的話所給我們看見的
『我是全足的神;你要行在我面前,並且要完全。』
五 神將律法賜給摩西之前,先花時間將祂自己注入摩西裏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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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我們需要在父的愛裏得成全,好得以完全,像我們的天父完全一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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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『凡遵守祂話的,神的愛在這人裏面實在是得了成全。』這裏『神的愛』是指我們對神的愛;我們遵守神的話,神聖的愛就藉着我們所憑以生活的神聖生命(就是神自己)得了成全。
二 『我們若彼此相愛,神就住在我們裏面,祂的愛也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。』這裏『祂的愛』,乃是神的愛在我們裏面成爲我們向着彼此的愛;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必須在其彰顯上得着成全、得着完成。
三 『在此,愛在我們便得了成全,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,可以坦然無懼;因爲祂如何,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。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,因爲懼怕含有刑罰,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成全。』
1 這裏『完全的愛』就是因我們用神的愛愛人,而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的愛。
2 基督曾在這世上活出神就是愛的生活,如今祂是我們的生命,使我們能在這世上活出同樣愛的生活,與祂所是的一樣。
3 約壹四章十二和十七節說到神的愛需要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,而十八節說到我們需要在愛裏得成全;這指明我們與神聖的愛有了調和,我們被那是愛的神所構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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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新約所教導真正基督徒的完全,乃是按照神新約的經綸,就是神要成爲人,使許多人能成爲神人,爲着產生基督的身體,(弗一23,)以終極完成那作神終極目標(三8~10,一9~10)的新耶路撒冷(啓二一2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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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這樣一種基督徒的完全,乃是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分賜到信徒-神人-裏的結果。
二 林後十三章鼓勵信徒要被成全
憑着經歷基督作生命,並憑着在父的愛裏、同着那作父愛之彰顯的基督的恩典、藉着那將基督恩典裏父的愛分賜到信徒裏之那靈的交通,享受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。
三 這種基督徒的完全乃是爲着建造基督的身體,而成全者乃是有恩賜的人,就如使徒、申言者、傳福音者、牧人和教師。
四 在彼得後書我們看見神聖的愛(agape)是神聖性情終極的發展,(一7,)聖別是有分於神聖性情的生活樣式(三11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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